【原文】
夫属碑之体 1,资乎史才 2,其序则传,其文则铭。标序盛德 3,必见清风之华;昭纪鸿懿 4,必见峻伟之烈 5:此碑之制也。夫碑实铭器,铭实碑文,因器立名,事先于诔,是以勒石赞勋者,入铭之域;树碑述亡者,同诔之区焉。
【注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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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属:连缀,此指创作。
2资:依靠。
3标:突出。
4昭:明。鸿:大。懿:美。
5峻:高。烈:功业。
【翻译】
碑文的写作,要具有史家的才能,它前面叙述像史传,而后面韵文像铭文。突出地叙述死者盛大的德行,必定要显示出他清明风范的精华;明白地记述死者宏大的美质,一定要体现出他崇高宏伟的功勋:这是碑文的基本写作要求。碑其实是刻铭之器,铭其实是碑的文辞,碑这一文体之名,是因石碑这个器物而确立的,碑的产生先于诔,所以刻石赞颂功勋的,就归入铭文的范围;立碑叙述死者的,就属于诔文的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