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论述文章体貌风格和作家情性、个性的关系。全篇可分三段。第一段首先指出,文章是作者内部思想感情的表现。接着说明由于作者的才能、气质、学问、习尚不同,所作文章风格也就不同。作者的才、气属于先天的情性,而学、习则属于后天的陶染。作品在辞理、风趣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不同情况,均分别和作者的才、气、学、习有关。之后又指出作品风格,大致可分为八种。对典雅一体最为推重,因为它取法儒经,堪为典范;对新奇、轻靡二体加以贬抑,因为它们是南朝宋齐以来不良文风的表现。这八种风格,可分为四组,每组两体风貌正相对立,所谓“雅与奇反”等等。这就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作家风格论。第二段列举汉、魏、晋时代贾谊、司马相如等十二位著名作家,各有其鲜明的文章风格,这又和他们各自的情性、个性相关联,认为文章风格是他们才气的自然流露。魏晋南北朝时代,才性论流行。人们往往认为,由于各人禀受了宇宙间不同的清气或浊气,形成不同的气质才性。如葛洪《抱朴子·尚博》曰:“清浊参差,所禀有主,朗昧不同科,强弱各殊气。”曹丕《典论·论文》曰:“文以气为主,气之清浊有体,不可力强而致。”曹丕是运用人的禀气清浊说来解释文章的不同风格。本篇所谓“才力居中,肇自血气”,“吐纳英华,莫非情性”,也正是这种观点的表现。第三段说明,作者除先天禀赋的才气外,后天的学习也应注意。学习重在初化,因此少年时就应首先学习雅正的体制,根基正了,旁及其他,自能融会贯通,得其要领。最后指出,作者应结合具体情况,选择某一风格来确定自己的学习方向;应根据自己天性所长加以锻炼,使才能得以充分发展。刘勰在才性、学习两方面,固然更强调先天的才性(《事类》篇也有“才为盟主、学为辅佐”的话),但也重视后天的学习,其看法还是比较全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