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论述文章应有风骨。全篇可分为三段。第一段论风骨的涵义和作用。指出风的特点是清、显,即文风鲜明爽朗。它是作者意气骏爽的表现。骨的特点是运用端直、精要的语言,指作品文辞刚健精练,它是作品语言的骨干。指出风骨优良的作品,文风鲜明生动,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(即“化感”)。司马相如的《大人赋》,文风清明爽朗,故汉武帝读后飘飘有凌云之概,是为风清;潘勖的《册魏公九锡文》,刻意模仿《尚书》质朴的辞语,笔力刚健精要,群才为之搁笔,是为骨峻。末后强调不要追求繁富的辞采,因为这会伤害风骨。文辞繁富艳丽,不但缺乏刚健精要的文骨,也影响到文风的鲜明爽朗。(风与骨这两个名词关系密切,所以被人们合在一起当作一个概念来使用。)第二段先是说明风骨(主要指风)和气的密切关系,举曹丕、刘桢的议论,认为作家禀具了不同的气质,就表现为文章的不同气貌或风貌。接着认为,作文应气骨(即风骨)与文采兼备,犹如凤凰那样,既有能高翔的骨力,又有文采美丽的毛羽。第三段论锻炼风骨的途径方法。指出应首先取法经书,旁及子书、史书,从旧规中获得风骨,然后再运用新意奇辞,这样才能使文章“风清骨峻、篇体光华”。风骨与《体性》篇中提出的典雅、远奥等概念,《定势》篇中提出的典雅、清丽等概念,虽然同属风格范畴,但性质有些不同。典雅、清丽等是指某一作家或某种文体的风格特征,而风骨则是对于许多作家和文体提出的普遍性要求。本篇强调文章要有明朗刚健的优良文风,是针对南朝文风的弊端而发。刘勰认为,南朝许多诗赋和各类骈文,主要沿着楚辞、汉赋的路子,片面追求华辞丽藻,即《宗经》篇所谓“楚艳汉侈,流弊不还”,因而大力提倡风骨,主张应注意向具有风骨的经、子、史书取法学习,树立文章的骨干,以挽救时弊。在提倡风骨时,也要求兼顾文采,这与《辨骚》篇提出的奇正兼顾、华实并重的宗旨是相通的。东晋、南朝,先是人物品评中较多运用风骨这一概念,稍后影响及于书画评论和文学评论。在刘勰之前,少数文学评论中已出现风骨论,但比较零碎,本篇首次对文学风骨论进行较系统的理论概括,成为《文心雕龙》全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并对后代产生相当深远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