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本篇以下到《书记》篇,分别论述属于笔(不押韵的散文)的各种文体。本篇专论史传(历史著作)。全篇可分三部分。第一部分说明史传的名义、性质,指出古史即为经书中的《尚书》、《春秋》,推崇孔子修《春秋》,表现劝戒褒贬;称赞《左传》解释《春秋》,是史书的冠冕。第二部分论述从战国至晋代的史书沿革。其中对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,评述较详,肯定亦较多。但对二书为吕后立纪,大加非议,表现出浓厚的封建夫权观念。对其后史书,最推重《三国志》。《文心雕龙》各篇论历代作家作品,大抵到晋代为止,今传《廿四史》中的《后汉书》,系刘宋范晔所撰,因而本篇未加论及。第三部分论史书的体制和写作。指出史书记载王朝的盛衰兴废,要写出一代的制度和政治演变,表现劝戒与夺之旨,必须征圣宗经。接着认为纪传体史书,由于年久事繁,要做好总会、诠配工作,颇为不易。不少史家记载远事,爱好搜采奇闻;记载同时代人,则趋炎附势,因而所记均失实不可信,因此强调史家必须秉笔直书,析理居正。篇中赞美《史记》的“实录”精神,篇末赞语赞美“直归南董”,反复表现了刘勰要求史书真实地反映历史的进步思想。在骈体文学占主导地位的南朝,史书用散体文记载史实、人物,一般被人们认为缺少文采。但史书篇章中的序、论,多用骈体,其赞更运用韵文,则被认为有文采。本篇称道《汉书》“赞序弘丽”,即是此意。《文选》不选史书的纪传,但选择一部分史书的论赞。卷四九、五十选《汉书》等史论九篇,史述赞四篇。《文选序》特别指出,史书中的赞、论、序、述,有“综缉辞采”、“错比文华”之美。我们阅读《文心雕龙》、《文选》,必须注意南朝文人的这种审美标准。魏晋南北朝时代产生了许多志怪小说,当时人们往往迷信鬼神为实有,故目录学者把它们归入史部,《隋书·经籍志》列入史部杂传类。这类志怪,有的文学性颇强,如东晋干宝的《搜神记》。本篇提及干宝的《晋纪》而不及《搜神记》,说明刘勰对志怪小说不予重视。当时历史载籍纷繁,志怪所记非军国大事,在史部中被认为地位很不重要。再则,志怪内容多诡诞不经,又用散体写作,在崇尚内容信实、文辞应有骈俪之美的刘勰看来,自然更是卑卑不足道了。